首页>通知公告>《关于印发电涌保护器符合性评定规则(试行)的通知》
2011年5月
中国气象局《关于印发电涌保护器符合性评定规则(试行)的通知》(中气函〔2011〕106号)已正式下发,并要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气象局防雷产品备案部门于2011年8月1日开始执行,请各电涌保护器生产制造企业下载“通知”,认真阅读。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国气象局办公室,或者与中心联系010-67877042-801。
关于印发电涌保护器符合性评定规则(试行)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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